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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校徽、学生证、学生走读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10-2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校徽

1. 校徽是一种标志。为严肃校容校貌,每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或进出校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必须佩戴校徽;

2. 新生入学后经各系申报核实新生名单,即可造册发放;

3. 校徽应妥善保管,不得借用他人,如有遗失应及时申请(书面申请书)经系部领导批准方可补发。

二、学生证

1. 学生证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身份证明。也是购买车票的优惠凭证,必须妥善保管使用;

2. 每学期必须办理注册手续(验印盖章)

3. 退学、毕业时必须缴还学生证;

4. 学生证不得随意涂改,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5. 新生入学后,凭各系填写学生证登记表方可办理;

6. 如有遗失应及时申请作废,经系部审核后给予补发。

三、走读证

1. 凭各系部填报走读生审批表造名册办理;

2. 走读证仅作为出入校园的一种身份证明。

注:补发校徽走读证,走读证、学生证等按成本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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