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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系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07-05-11   浏览次数:
 
     
 
人文社科系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及时正确地处置学生中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学院安全与稳定,确保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主要任务
(一)预防和处置学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褚智江 
副组长:邓惠昭
成 员:许闽安  许小红  陈志刚  李洛平  吴子明   罗春香  韦雪华  陈璐佳
领导小组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工程中关于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指示精神,领导全系师生做好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相关情报和信息,做好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出现的苗头和隐患,通过召开会议综合分析做出正确决策,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3.发生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处置中心(系办公室)集中,了解掌握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和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正确下达处置命令,对整个事件实施统一指挥;
  4.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二)预防和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办公室
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办公室设在系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系内部及周边的各种动向,为领导小组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做到准确及时;
  3.定期督导、检查,并协助各单位认真做好疏导教育工作;
  4.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到位,掌握动态、了解情况,联系相关人员,传达指令,协同有关单位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5.配合各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
(三)预防和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工作组
宣传教育组,联防治安组
组 长:辅导员(罗春香)
副组长:各班班长
成 员:学生干部
1.负责了解掌握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平息事态,减少影响,防止矛盾激化。
2.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协助公安及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进行清理整顿。
二、建立信息网络
(一)总信息员由处置突发事件小组成员韦雪华——8981660担任,主要负责系信息收集、上报工作。信息员由各班机团支书担任,主要负责本单位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
(二)信息工作原则
1.及时。发生学生突发性事件应以最快速度上报处置突发事件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上报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并续报事件发展、处置进展情况;
2.准确。把握事实和重点,为领导小组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和情况;
3.全面。深入了解掌握突发事件的成因、事态与规模,把握事件的来龙去脉,杜绝报喜不报忧等行为。
三、预防和处置学生突发事件的总体要求
(一)预防和处置学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所属人员要树立忧患意识,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警惕,全面布置,各负其责,逐项落实,齐心协力,确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处理不手软,努力做好预防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力求“不出大事,少出小事,一旦有事,消灭在内部和萌芽中”。
(二)学生管理干部平时应深入到学生中去,多渠道、多方位的了解掌握各种情况,关注“热点”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与隐患,及时分析研究对策,做好帮教、疏导和预防工作。
(三)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级人员要迅速到位,保持头脑清醒,抓住突发事件的主要矛盾与实质,按照预定方案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在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同时,注意各单位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防止和杜绝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四)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随时保持信息畅通。
四、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一)学生非正常聚集事件
1.处置措施:
(1)发生学生非正常聚集事件后,应立即报告有关院系主管领导和学生处、院办;
(2)立即组织人力控制现场,疏散人群、制止事态扩大;
(3)作好正面宣传说服劝阻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4)现场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讲清道理,有原则性地向聚集者承诺相关事宜;
(5)及时果断地解决合理要求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6)调查事件原因,对涉及违法违纪和煽动闹事、带头组织的有关责任者予以严肃查处。
2.处置原则:
(1)要本着“可散不可聚”、“可疏不可堵”的原则处理此类事件,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
(2)要分清事件主要策划者和一般参与者的责任进行分别对待;
(3)要以稳定为前提,公正公平地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三)火灾事故
1.处置措施:
(1)火灾发生后,各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和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并立即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2)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进行现场扑救。
2.处置原则:
(1)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2)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四) 被盗案件
1.处置措施:
(1)各单位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向学院公安局报案;
(2)接报后各单位应派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保护好现场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做好登记;
(3) 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2.处置原则:
(1) 此类案件原则上由学院公安局负责调查处理,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 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 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五)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措施:
(1)各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并向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迅速派人员赶往现场指挥事件的处理工作;
(2)如是殴斗事件,各单位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立即向学院公安局报告,将双方有关人员带走,劝散无关人员;
(3)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2.处置原则:
(1) 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 处理此类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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