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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技能文化节”学生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5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技能文化节 学生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部):

为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兴趣,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增强学生的岗位实践能力。根据省教育厅技能竞赛相关要求及期初教学活动安排,本学期在校内开展第十二届“技能文化节”学生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按照《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评比方案》中“竞赛类别”的界定(见附件1)要求,原则上,与我校专业相关的所有校级以上的一类、二类竞赛项目所属二级院(系)都应组队参加,并应参照竞赛技术标准与要求开展选拔初赛。如没有相关的校级以上竞赛,各二级院(系、部)每个专业至少组织一项校内学生技能竞赛活动。

2、根据竞赛项目,参赛对象可以为本部门学生或全校学生,原则上要求:团队项目5项及以上,尽可能全面提高学生参与率。

3、校级竞赛奖项设置根据实际参赛学生人数确定团队和个人项目奖,获奖比例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4、竞赛技能项目、方案报经教务处审核确定之后,各二级院(系、部)先行组织训练、比赛。竞赛费用竞赛奖励费、材料消耗费由学校经费中支出;宣传资料费、评审费等与竞赛相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各分院(系)支出。竞赛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16年11月1日至12月5日之前(参加省赛项目因选拔需要可以提前),同时将竞赛结果一周内报教务处。各二级院(系、部)应做好本届竞赛获奖实物作品、竞赛照片等成果的收集工作报教务处备存。

5、请各二级院(系)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竞赛方案汇总表(见附件2)发到教务处刘永成a259427@163.com邮箱。

教务处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2:

校级学生技能竞赛方案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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