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教学单位:
根据闽教职改[2007]45号文件精神(文件已下发至教务处、各系并张贴在院部公告栏),请符合申报中(初)级职务资格评审条件的教师(包括原中职学校讲师转评高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者)、教育管理中(初)级研究人员、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按文件要求提交的材料清单,逐项对照,准备评审材料,在10月15日之前提交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组织人事处将进行预审及分类汇总,并提交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和评议推荐。通过审核的人员还将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在院公告栏公示七天。为了能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材料送审时间及时送达,请申报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务必按时提交评审材料。以下是几个需要说明的问题:
1、我院鼓励教职工积极申报高校系列职务任职资格。凡符合条件人员要积极申报或转评高校相关职务任职资格。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福建省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各一式两份由各系处室、教学单位统一登记申报职称人数后到组织人事处领取,复印件无效。
3、《福建省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适用于实验、工程、图书资料等系列)(附件2)、《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附件3)、及《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评审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可登陆到福建教育信息网(http://www.fjedu.gov.cn)下载,(预审表)填写完成后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iuxin0527@163.com,以便汇总。
4、07年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中,要等待省教育厅审定资格后统一下文,公布取得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之后才能拿回证书。
5、需要提交的年度考核表由本人向档案室暂借,其他需提交的材料详见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6、今年需要申报职称的教职工(包括07年暑假期间申报工程师系列的教师)请将07年已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交系秘书统一登记后于10月8日之前交组织人事处(注意:同一类学分几次学习或多科目学分均可登记在同一页,如学习科目用××科目等×门共×学分),10月10日之前办事人员将前往市教育局办理认定手续,逾期只能待年底全院统一登记时认定。
组织人事处
200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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