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许多建筑和设施投入使用,校园面貌焕然一新。为便于识记和使用,更好地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和感染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优化育人环境,学校拟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校园建筑物命名征集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范围
此次命名征集活动命名对象包括校部和机电系校区建筑物,共19项。具体命名对象和位置见附图所示。
二、命名原则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名称内容积极健康。
2. 传承办学传统,突出学校特色,彰显办学理念,富含人文内涵,反映功能区分。
3.文字简洁,用词规范,易懂易记,底蕴浓郁。每个命名原则上不超过5个字。
4.命名要兼顾命名对象本身特点和建筑物、景色等周边环境的整体协调一致。
三、方案要求
1.提供纸质或电子文档材料。
2.按照附图所示,对应每个编号,标明各个建筑物名称。
3.简要说明命名基本思路及其名称含义。
4.提交命名方案时须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部门(班级)、提交日期及联系方式。如果选中的命名出现相同时,以最先提交者为准。
四、征集方式
此次征名活动,可采用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提交命名方案。
投稿地址:党委宣传部(办公楼803室)
联系人:陈振口
邮件:zk803010@163.com
征集时间期限:2011年11月3日至12月25日
五、评选方式
命名方案征集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人进行评审,对初选的命名方案通过校园网等校园媒体公示,并通过讨论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正式发布。
六、奖项设置
命名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学校对方案提交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本部校园平面示意图.doc
机电系校区平面示意图.doc
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