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处室、教学单位:
根据闽教人(2011)9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1.已报送代表作的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教师(初级)人员。
2.评审条件和办法仍按闽教职改(1997)01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和省相关系列文件规定。
3.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1日。
4.申报教师系列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高等学校中级以上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职称外语合格考试,其中外语免试对象,按闽人发(2002)152号等文件执行。
6.所提交的期刊和论文,均须从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知网下载的检索证明(申报初级职务不作其要求)。科研、教研课题应提交已通过鉴定、验收或已结题的佐证材料。
二、应提交的材料
参照各系列的申报表格材料(附后),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按目录顺序左上角装订成册,并经人事处审核盖章,不按要求整理材料不予受理。
三、工作安排
1.申报人员于2012年2月13、14日到人事处503室领取相关材料。
2.组织申报人员开会,时间电话通知。
3.申报人员依据文件要求整理材料,其中《简明表》和《预审表》于2月31日前发到邮箱likequan816@163.com(文件名:姓名+级别+专业)。
4. 经预审《简明表》(A4纸质1份)及其它申报材料于2012年3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5.申报材料公示时间:2012年3月7-13日,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重新修改。
6.召开评审推荐会时间:2012年3月15-16日。
7.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局、教育局协审后送省教育厅。
8. 报送预审表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须通过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文档,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相关表格、文件等在人事处新闻动态栏的通知下载。
教师表格材料(高级).rar 教管表格材料(高级).rar 教师表格材料(初级).rar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