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明学院职改[2012]03号《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中(初)级、教育管理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年度评审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正式在编在岗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符合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者。
二、评审条件及要求
1.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仍按照闽教职[1997]01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和省相关系列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申报晋升或转评教师、实验技术和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3.申报教师系列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晋升高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职称外语合格考试,其中外语免试对象,按闽人发[2002]152号文件执行。
5.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等,均不计入文件规定的论著数量。所提交的期刊和论文,均须附从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知网下载的检索证明。
6.申报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抄袭、冒用他人论文、作品等不正当手段参评的,取消其评审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参评,并予以通报。申报人员填写、录入和制作的材料内容要认真核对,表格(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填写规范、准确、真实。因材料不齐全或电脑录入错误,影响评审结果,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三、提交的评审材料
1.《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评审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各1份,不同系列分开填写,用A3纸打印。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人事处领取);
3.《高等学校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人事处领取);
4.《福建省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福建省高等学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适用于实验、工程、图书资料等系列)、《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各一式30份。简明表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单独装袋;
5.任现职以来近4年年度考核表;
6.教师资格证书(教师);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提升学历的,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须有二维验证码);
8.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
9.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审批表;
10.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六门主要课程进修证书,成绩单(教师);
11.高等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教师);
12.教育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教管人员);
13.任现职期间年度接受继续教育证书;
14.获奖证书;
15.业务自传(实验技术);
16.近一年教案、教师工作量登记表(教师);
17.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3000字左右);
18.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及相关检索证明;
19.35周岁以下教育管理人员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
四、工作安排
1.申报人员于2012年11月1日前到人事处503室领取相关材料。
2.各系列《简明表》、《预审表》于11月7日前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人事处503室,邮箱:likequan816@163.com(文件名:姓名+类别)。并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5.公示时间:2012年11月8-14日,公示结束后材料不得修改。
6.推荐会时间:2012年11月15日。
7.报市公务员局、教育局协审时间:2012年11月16、19日。
五、其它
明学院职改[2012]03号及表格材料在人事处网页通知下载。教师系列.rar 教管系列.rar 实验系列.rar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