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院人事处网站)
院各职能处室、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院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工作,请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按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和验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规定
1、结合从事的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 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
2、每年度只验证当年度或上一年度的继续教育内容,超过年限不予验证。
3、学时计算办法依据明教人[2004]62号文件执行(附件3)
二、工作安排
1、为了便于开展工作,请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继续教育验证通知、内容填写、初审、材料提交等工作。
2、提交的论文材料须附上刊物和论文的检索结果( 放在论文目录处备查,未提交检索材料者不予以验印);
3、近期需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参加此次继续教育验证,逾期不予补办。
4、提交材料
①由部门指定负责人汇总《2012年度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花名册》(附件一)。
②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继续教育内容按“附件二:继续教育内容填写样式”填写完整,不得涂改)。
③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发表论文篇幅需折叠、目录划线标识。
④相关进修、培训证书原件。
5、请各部门于2012年3月28日前统一将继续教育验证材料送交人事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工作中有不明事项,请与人事处联系(电话:8221734)。
6、市教育局验证: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2012年度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花名册
2、继续教育内容填写样式
3、明教人【2004】62号文件明教人【2004】62号.doc
人事处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