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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提升文明素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宣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2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辖区各级文明单位(学校):

为广泛发动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最大限度凝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热潮,根据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提升文明素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宣讲培训的通知》(明指导办〔201440号),决定在全区全面开展“提升文明素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宣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全面宣讲培训,使广大市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所在,增强认同感,引导广大市民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加快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贡献。

二、活动安排

1.各街道、社区负责文明市民学校的宣讲培训,并组织做好三明市《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提纲》的入户宣传工作发放。

3.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社区)在1215前都要组织一场以上的宣讲培训,培训要覆盖到全体干部职工,由单位分管领导宣讲。

三、具体要求

1.认真组织。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培训活动的重要性,把学习培训活动作为一次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动员会,认真组织,精心安排。

2.注重实效。各文明单位培训后可采取讨论、座谈、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围绕“我在创城中做点啥”、“单位在创城中如何发挥作用”等内容进行讨论,要从各自工作特点出发,想想本单位与文明城市创建有什么关系,能为文明城市创建做些什么,使培训切实收到实效。

3.加强督查。各单位要将开讲情况向所在镇、街道文明办反馈;各镇、街道文明办要及时收集辖区各单位开课情况并向区委文明办汇报开展情况;区委文明办实行每周一通报制度。培训情况将列入各级文明单位动态考评。

 

附件:“提升文明素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宣讲培训提纲

                                   梅列区委文明办

2014123

附件:

“提升文明素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主题宣讲培训提纲

 

    一、为什么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1.“全国文明城市”概念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2.三明市创建文明城市的主要历程

上世纪80年代初,三明市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广泛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拉开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序幕。1984年,三明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同年6月份,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在三明召开,总结推广了三明经验,号召“全国学三明、三明学全国”。1985年,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三明市全省唯一的“文明城市”称号。上世纪90年代初,李瑞环、丁关根等中央领导充分肯定了三明市“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的精神文明创建经验。1993年,中央办公厅编写出版了《三明之路—福建省三明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一书。19944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锡铭视察三明说“小平同志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到底应该如何干,这次到三明有了突出的感受,感到了三明这样的干法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999年——2008年,三明市连续4次被授予“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2011年,三明市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在2012年、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我市分别位居全国同类城市第12名、第13名,综合成绩位居全省同类城市第一名。

3.当前三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基础、有条件、有机遇

三明是全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发祥地之一。当前三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基础、有条件、有机遇,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中央宣传部和中央文明办大力支持。

中宣部始终高度关注并支持三明创城工作。

1今年6月在全国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专题培训会上,中宣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雒树刚指出,“福建省三明市率先提出建设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三十年如一日持续抓,发挥了‘贵在坚持、重在建设’的示范作用。”

2)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徐令义指出,“福建三明市从上世纪80年代起,在全国率先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30年来坚持‘满意在三明’一个口号喊到底,全市每年都召开隆重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会,年年都有新目标、新内涵。”并同意我市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代表在全国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专题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

3)在中宣部雒树刚常务副部长和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徐令义的直接批示和推动下,今年6月下旬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工人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9家中央媒体对我市创城工作进行了集中宣传。

4)中央文明办一直以来充分肯定我市30年来坚持不懈、一以贯之抓创城的做法,并大力支持我市抓好创城工作。今年4月初,刚刚上任的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徐令义在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李书磊的陪同下,深入我市专题调研创城工作,对我市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三明开启了创建文明城市之河,也是文明办创立之首”。5月份,中央文明办在《精神文明导刊》专题宣传我市创城工作。同时,今年年初光明日报的《山区小城何以成“文明摇篮”》、中国文明网的《无冕之王》系列报道,着力宣传了三明三十年文明创建的成果,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对外影响。

第二,省委省政府及省文明委很重视。

1)省委尤权书记一直以来非常关心、关注我市的创城工作,曾在20131月到我市调研时就指出,“三明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和做好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不仅抓得好,而且抓得很实,对于凝聚全市干事创业的力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并要求我市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省长苏树林20126月到我市调研时指出,“三明是‘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发源地,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典范,三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影响深远,至今发挥着重要作用。”也要求我市着力打好文明城市这张名片。

3)省委常委、宣传部李书磊部长今年初一上任就到我市听取创城工作情况汇报,并多次到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汇报三明创城工作,多次到我市实地调研,亲自全程指导我市创城工作,他指出,“三明精神文明建设有很光荣的历史,三十年建设从三明起步;人民日报刊发‘伟大的创举’的文章,这个定位定得非常准确,我们很受鼓舞。”

4)今年2月底,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石建平出席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并作了指导讲话,指出“三明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福建形象,具有全国影响,要弘扬光大”。

第三,有比较扎实的历史基础。30年来,我们持续抓创城工作,做到一任连着一任抓、一级带着一级干、一年接着一年做。在创建措施上,我们始终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抓民生改善与抓民心凝聚相结合。在创建品牌培育上,我们持续培育了“满意在三明”、“共建联创”、“好人建设”、“六联育人”等在全国具有影响的创建品牌。在创建重点突破上,我们着重在经济社会发展上补短板,在城市建设管理上求长效,在树立新风正气上下功夫。在方方面面的支持帮助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自1999年中央文明办启动评选“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我市连续五届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第四,有比较有利的现实条件。2012年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来,我们针对创城中存在的“短板”,组织开展了“创城迎检百日会战”、“创城攻坚八项战役”、“六项重点整治行动”、“告别不文明行为”等形式多样的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城市长效管理、不文明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突出问题,把我市创城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2年、2013年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我市分别位居全国60个同类城市第1213名,综合成绩位居全省同类城市第1名。20147月,我市顺利通过了全省文明城市总评。

4.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步伐的迫切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愿望、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对三明市来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实现人们诸多美好愿望的重大载体。全国文明城市,既是一座城市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城市形象魅力的全面展示。文明城市创建的结果固然重要,但是文明城市的创建过程更为重要。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性非常明确,拿这个牌子并不是唯一目的,更重要的是充分发挥创建工作的引领、带动、辐射和集聚效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就是为了让老百姓的生活环境更美、安全感更强、幸福感更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主要集中在关注市民生存环境的软硬件以及长期以来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为此,开展了城市风貌打造、市场整治、交通整治,集中对老旧社区进行改造,解决了路不平、灯不明、沟不通,着力解决背街小巷脏乱差、市区停车难、如厕难,修建了一批休闲的城市绿道、广场、公园,各类保障性住房相继建成投入使用,解决就业、医疗、教育、安防、娱乐等等市民所盼所想的事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管理不断得到加强,市民生活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大家可以看到,文明创建这些年来,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了很多变化:在公交车上,让座的人越来越多;在马路上,自觉走人行道的人也越来越多。老社区也越来越干净,越来越整洁……所以说,文明城市的创建过程就是促进三明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是城市文明程度全面提升的过程,是市民获得实实在在实惠的过程。

二、三年来创城我们主要做了哪些事

2012年以来,三明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委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创城决战,圆梦三明”为主题,不断加大创城工作力度,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三年来,无论是在惠民、民生服务上还是在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拥护和认可,呈现出更为实在的成效:

(一)三明市市委、市政府多次提到,“创城”是民心工程、惠民工程,那么“创城”工作给三明市老百姓带来哪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我们始终把惠民利民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使创建过程成为改善民生、惠民利民的过程。

1.办好民生“大”的事。

1)解决群众住房难的问题,我市大力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近年来,我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9061套,竣工3812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8491户,解决了约4.3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许多困难弱势群体直接受益,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2)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我市农业人口居多,又是老工业基地,退休人员多,这些群体生活、看病负担相对较重。于是,市委市政府加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这几年,三明积极探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保障,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和新农合全市统筹,现在,城乡居民的医疗负担减轻很多,中央已将三明的医改经验在全国推广。

3)解决市民群众放心“吃饭”的问题。市里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食品质量监管,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对各种超市、集贸市场、餐饮酒店等场所开展常态化督查,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毫不手软,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4)解决市民安全舒心的生活环境问题。积极开展平安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扩大城乡治安监控防治网络覆盖面,“五位一体”防处医患纠纷机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调解机制,三明公安“网上警局”,“公调对接、民调进所”、“台胞连心警务室”、 “网络化建设、网格化管理”、等社会管理创新举措,受到群众的好评,社会治安满意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2013年首次荣获全国综治系统最高奖项--“长安杯”。

2.办好民生“盼”的事。

1)实施一批重点民生工程。每年都集中大量财力,办好一批为民实事,把财政投入、公共资源、工作力量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近两年来共投入132亿元,完成了一批重点民生项目。比如市民普遍反映较好的馆群建设,三明市博物馆、规划馆、体育馆、科技馆等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给山城带来新亮点。市图书馆、艺术馆、青少年宫等贴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项目很快就可以投入使用。还有把寸土寸金的核心地块用作城市公共文化设施,更加彰显了政府的民生情怀,这些场馆已成为市民休闲、锻炼、学习的场所,大家纷纷点赞。

2)“多城同创”改善人居环境。开展国家级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国家森林城市等创建活动,改善人居环境。一河两岸作为三明特有的景观,是城市的亮点,是美好心情的地方,多年来一直在进行提升建设。去年下半年,麒麟山脚下新建了明风公园,亲水栈道。如今,沙溪两岸近十公里长的公园已建成为景色怡人、设施完善的生态休闲健身走廊。纵贯梅列、三元两区的20公里长的“城市绿道”,是市区独特的“沿河、达山、通公园”的连续、安全、便捷的休闲慢行系统,成为市民群众“休闲之道、绿色之道、文化之道”。

3.办好民生“杂”的事。

1)解决基础设施“差”的问题。重视解决社区群众反映的“路不平、灯不明、沟不通”等现状,特别是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将此作为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来抓,三年来,梅列区共投入4000万元、三元区共投入3000万元用于社区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助推社区文明创建。如市民呼吁多年的三元区富兴路路面破损、交通堵塞严重,影响车辆行人安全等久拖不决的问题,现已改造拓宽,车流畅通,秩序井然,群众称赞。

2)解决商店门面“乱”的问题。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共同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加大对占道经商、夜市摊点、违占违搭等现象的整治取得了较明显的改观。同时,引进建设“968111”海都公众服务中心,把群众生活中的养老托老、维修清洗、便民咨询等服务整合到一个平台,为老百姓提供零距离服务。

3)解决生活环境“脏”的问题。注重从利民便民的小事做起,着力解决背街小巷脏乱差、市区停车难、如厕难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实事,提高社区二级环卫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广大市民的生活环境,真正把实惠和服务送到百姓家中,提高市民满意度。

(二)三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全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程,“创城”工作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那么我们是怎么做的?

1.文明教育更加深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最核心的内容是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为此,我市在创城活动启动以来,围绕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在诚信建设制度化、志愿服务制度化、勤俭节约、道德模范事迹宣传、“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等方面,组织开展文明养成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1)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好市民”主题活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键在于市民的广泛参与,关键在于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在于个个做到讲文明树新风。为此我市以“文明规范伴我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文明餐桌行动”等为载体,广泛开展教育引导、集中整治等活动,引导大家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告别不文明行为,养成文明好习惯。

2)积极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成立三明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总队和2152支志愿服务队,注册志愿者15.9万人,常年开展“邻里守望”、“亲情暖三明”、“保护闽江源”等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老年志愿者、助残志愿者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活跃在扶危济困、和谐创建、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大型赛会等志愿服务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三明义工联、建宁县志愿者联谊会、三明蓝天救援队、市阳光社工服务中心、心理健康发展协会等一些民间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了各种类型的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走进志愿者行列,积极践行“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已”的志愿服务理念,广泛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市上下形成志愿服务、积德行善的共识。

3)广泛开展“好人在行动、好事在身边、满意在三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学习评选表彰活动。

截止目前,我市共有1人当选全国道德模范,3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5人荣获福建省道德模范称号、2人获福建省道德模范提名奖,有69人荣登“中国好人榜”(含2个群体)、67人荣登(含2个群体)“福建好人榜”,总数位居全省各设区市前列。2009--2011年,福建省文明办连续授予三明市“好人建设”活动优秀组织奖。中央文明办和福建省文明办对三明市“好人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好评。每年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进社区、机关、企业、学校、村镇、军营等基层单位巡演巡讲,在全社会营造“学模范、做好人”的浓厚氛围。

4)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抓好各类诚信创建活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首先是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工作机制。市发改、教育、司法、住建、环保、交通、经贸、卫生、税务、工商、质监、食药监管、金融等行业和部门率先建立社会征信系统,并加以整合和运用,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让守信者受到奖励,失信者受到惩戒。诚信企业可以凭借诚信等级得到不同信用贷款额度。省道德模范大田县供电公司职工曾垂育贷到个人首笔信用贷款100万元;惩处失信者,对恶意欠债的“老赖”在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上进行严格限制。其次,着手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平台。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卫生局、市法院、市人民法院等联席会议成员都在建立健全诚信信息查询平台,该查询平台可查询诚信企业及个人信息,失信企业及个人不良记录,并全面整合金融、税务、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5)扎实推进“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文明旅游,“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等工作。2013年来,报纸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4个整版,期刊、电视、电台、网站和手机等媒体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高密度、高频率持续刊播公益广告,确保篇幅、时长、频次,不缩水、不打折。通过深入发动企业冠名做、文明单位示范做、市委文明办统一做等多种办法,实现了市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居民小区、车站、广场、公园、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建筑工地围挡等公共场所以及公交车、公交站点、LED大屏幕公益广告全覆盖。为三明增添了一道亮丽的城市文明风景线, 让人们在享受城市美丽景观的同时,也感受着街头正能量的熏陶;在全市旅游行业倡导文明旅游,形成和谐文明的旅游环境,充分展示“山明水秀、文明三明”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风采和魅力;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和五一、七一、八一、国庆等重要节庆日及重大纪念日期间,精心安排部署,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好家风好家训展演暨端午大家乐”、“端午节龙船歌进校园”、“温馨中秋献爱心”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把“传统节日”办成文化节、爱国节、道德节、仁爱节、传承节。

6)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结对结对帮扶、特殊群体联帮,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确定81个主题活动联系点,持续开展“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诵读经典、传承文化、育德育人”、“点亮中国梦”、“网上祭英烈”、“洒扫应对”、“文明小博客”等系列活动,深化“我的中国梦”学习教育,全市共开展各类主题活动1.5万场次。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持续开展“美德少年”推荐评选宣传活动,抓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关爱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推进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网络网吧等专项整治常态化。2013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取得97.75高分,位居全省第一。

2.城市管理更加规范。《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是一套相对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综合性质量指标体系,它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方方面面,有着很强的规范指导意义。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如同一座城市在接受一项综合性的考试,接受一场全方位的检验和检阅,无论是否入围、获批,都将受益无穷。我们不把“创城”目标仅仅放在测评验收乃至定期复评时的顺利过关上,而是更加科学合理地利用好这套质量标准体系,让它为城市的建设管理发挥更大作用。在各种创建活动中,不断健全完善自己的城市,不断提升自己的建设管理水平,让广大市民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幸福感。

1)针对城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集中开展“八大攻坚战役”和“六项专项整治”,实施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如组织实施市容管理、道路交通、社区民生、市场创优、“五小行业”、育人环境、场馆达标、文明行为培育等“八项攻坚战役”的基础上,又集中力量开展“六项重点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治违”、“治脏”、“治乱”,特别是突出整治乱搭盖、乱堆放、乱占道、乱摆摊、乱停车、乱闯红灯等“乱”问题,有力地改善了市容市貌,优化了环境秩序,提升了城市形象。

2)加强城市精细化、网格化、常态化管理,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

全面推行的城市网格化管理,通过下放管理权限、下沉管理力量、下移管理重心、前移服务端口、明确管理职责等工作机制,群众有困难,只要打个电话,网格联络员便上门服务,为群众解决遇到的难题。确立街道办、社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将城市管理方式从被动处置问题向主动发现问题转变,实现城市管理常态化、信息化、无缝隙、全覆盖,切实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3.宣传发动更加广泛。为了广泛发动和组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充分调动全市各方面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全市掀起群众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热潮。

1)扎实推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积极组织评选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

2)以文明城市创建为主题,运用新闻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强力造势,在市属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开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专题专栏和“曝光台”,广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市委市政府推进创建的重要举措,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及时曝光存在问题,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使创城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形成全民共创、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3)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以传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宗旨,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宣传载体、宣传手段,在全市叫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4)在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红绿灯路口、公交站点、路名牌、灯箱广告、梅列大桥及和仁路照明灯杆、大型电子屏幕LED、影剧院、医院等全面设置“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把公益广告设立到广大群众身边,融入生活工作,让人们在耳濡目染中受教育。

三、人人参与创城活动

“城市是我家,创城靠大家”。这些年来,生活在三明这座城市的每一个人,都享受到创建文明城市带来的成果和实惠。创建文明城市,是我们每一位三明人的责任;作为城市的一员,每一个人都是城市文明形象的代言人。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为共同的奋斗目标努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自己的贡献。

具体的讲,我们应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三明市文明市民公约》和“九不”规范,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本职做起,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自觉摒弃不文明习惯、抵制不文明陋习,争做城市文明使者,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1.用自己的文明言行带动家庭其他成员,尊重长辈,爱护孩子,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维护干净整洁的社区环境。

2.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脚踏实地,敬业奉献,诚实守信,热情服务,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争先进、创一流,为三明的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文明交通出行,不闯红灯,不乱停车、礼貌让行,排队候车,主动让座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吵架斗殴,不乱涂乱画,对他人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提升整体文明形象。

4.主动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热于助人,见义勇为,服务社会,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展示和提升三明良好形象。

我们应该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要了解志愿服务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文明城市呼吁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让我们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共同努力,为圆梦全国文明城市而引以为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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