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2015年的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以下简称“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注重对中青年科研骨干教师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技人员申报的课题。
三、省教育厅将按立项推荐数50%的比例给予经费资助。即项目每项资助经费科技类一般项目不 低于1万元、社科类一般项目不低于0.5万元。同时根据要求,原则上我院按1:1的比例配套。
四、今年起省教育厅对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立项不再分A、B类,而是按照各高校中青年教师占全省高校中青年教师总数的比例和各高校往年承担项目情况等原则予以安排项目推荐数。
五、我院获得的推荐数为科技类4项,社科类8项。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参照各系教师和学生比例以及往年申报情况,对各部门的申报数量予以统筹安排:
1.经济管理系:不超过8项;
2.人文社科系:不超过6项;
3.医护学院:不超过4项;
4.轻纺工业系:不超过2项;
5.机械电子系:不超过2项;
6.思政部:不超过2项;
7.职能部门:每个部门不超过1项。
六、各部门按照我院安排的申报数严格筛选,确保优中选精,各院系统一填写汇总表报送产学研处,不接受单独申报,职能部门直接送交产学研处。
八、申报项目经院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进行上报,项目申报人按照申报系统要求逐项填报相关的信息表,系统自动受理申报的时间截止至2015年6月1日。
九、项目申报和立项条件及其他事项请遵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联系人:张煌忠
联系电话:15959783969
产学研与继续教育处
2015.5.5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
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5〕27号)
2.《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
3.《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4.《2015年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