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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骨干教师、青年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1-11-28   浏览次数:
 
     
 
明职院[2009]135号
教师队伍建设是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打造我校教学工作品牌,全面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质量,实现我校发展战略的键。为全面有效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全体教师全身心地投入教学工作,营造良好的教学和科研创新氛围,必须造就一支能发挥示范作用的教师核心团队。为此,我校将按不同梯次,实施教学名师、骨干教师、青年优秀教师评选机制。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评选活动,激励全体教师的竞争意识和责任心,磨砺出一支高能、高效的教师队伍。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为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决扎实地落实人才战略。
二、实施目标
以2010年为期,按高、中、青三个层次逐步建成规模适当、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适应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教学梯队。
三、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道德规范,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副教授以上职称(原则上应为专业带头人),近3年直接面向专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原则上平均每年不低于240标准学时(院领导不受此限,坐班人员教学工作量按有关规定确定)。
3.近3年发表的省级以上教学论文(或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或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或国家一级刊物1篇以上(期刊按我校科研处标准执行)。
4. 系统讲授过两门以上(含两门)基础理论课程或其中一门为专业主干课程,胜任主干课程的讲授任务,教案规范,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校内同行中能起示范作用或较大影响。教务处组织的测评中,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督导组、学生评价优秀(平均测评分值≥90分)。
5.有先进或独特的教学理念、思想和教学方法,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有校级以上教研立项、精品课程立项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校级一等以上教学成果奖。
6. 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自觉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对形成合理的专业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7.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指近五年内):
①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技进步(含社科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②教学成果显著,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国家三等奖)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材奖一次。
③独编、主编或参编与主讲课程相关的高质量、有符合培养目标的技能型特色的教材或教学参考用书20万字以上(或专著),著作水平由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认定。
④承担市级及以上重点教改或科研攻关项目,并已取得较好成果的项目主持人。
(二)骨干教师
1. 受聘讲师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德才兼备,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善于团结协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承担学校专科教学任务,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硕士承担4年以上,博士承担2年以上),年龄不限。
2.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积极参与并主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或技能,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近3年直接面向专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年不低于240标准学时(坐班人员教学工作量按有关规定确定)。
3.系统讲授过两门以上(含两门)基础理论课程或其中一门为专业主干课程,胜任主干课程的讲授任务,教案规范,教学效果好,连续3年教务处组织的测评中,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督导组、学生评价优秀(平均测评分值≥90分)。
4.积极承担主持精品课程的建设任务,参与制作本专业的多媒体课件,能利用现代教育手段和现代教学方法为学生授课,能为学生的自主学习积极提供资源和创造条件。
5.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自觉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对形成合理的专业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6. 除上述条件外,评选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指近5年内):
①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技进步(含社科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②教学成果显著,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获省部级优秀教材奖一次。
③参与市级及以上重点教改或科研攻关项目。
④在国内或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或国家一级刊物发表1篇或国内、国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主编一本公开出版发行的应用性强,有特色的教材(由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认定)20万字以上(合编的撰写者应承担15万字以上的内容)。以上论文及教材、教学参考书均应为第一作者。
(三)青年优秀教师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修养、教学态度等方面都能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2. 热爱学生,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班风建设、团结互助等各方面关心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结合教学认真开展教书育人工作,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学风方面有成效。
3. 积极承担专科教学任务,全身心地投入教学,认真备课,出色完成学校教学岗位规定的学年教学工作量240标准学时(双肩挑人员教学工作量按有关规定确定)。
4. 教学内容符合我校人才培养要求,采用恰当的教学手段和合理的教学方法,教学信息量适中,授课效率高,教学效果好,督导组,学生评价优秀(两轮平均测评分值≥90分)。教学测评分排名在本系教师总数的30%名内。
5. 授课能力较强,精心组织各教学环节,教案较规范,认真批改作业,按时辅导答疑;
6. 虚心接受老教师的指导,认真研究教学规律、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撰写教改论文,至少发表一篇专业学术论文,一篇教改论文。
7. 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
8. 年龄在申报终止日止35周岁之内,在学校至少经过2轮完整的教学。
四、评选办法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实行分层次限额选拔,个人或基层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学校组织审议,集体决定人选。
2. 教学名师是我校对教师教学取得成绩的所授予的最高荣誉,原则上每二年评选一次,名额二到三名,每二年复审一次。骨干教师是我校对教学取得成绩的教师所授予的荣誉称号,原则上每二年评选一次,名额十到十五名,每二年复审一次。青年优秀教师按青年教师人数的20%进行评选,每三年评定一次。
3.相关材料
①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骨干教师,青年优秀教师申报表;②评审指标体系要求的有关材料;③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五百字左右的个人简历及成果简介,五百字左右的所属学科专业文字介绍等(并附相关材料佐证)。
五、评选程序
(一)实行预先申报制:参评教师填写申请表,于评选当年的6月份预先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后提供有关材料。
(二)系推荐:系教学工作指导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全面审查评议。①审查是否符合参评条件;②审查教学日历、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③审查教案或讲义编写情况;④组织听课,评议教学水平;⑤审查评议科研成果数量及水平;⑥评议教书育人情况;⑦系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人选,写出推荐意见后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科研处等部门组成评选办对系推荐的人选进行初审。
(四)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初审名单进行听课综合评议,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进行评选,得票占与会者三分之二以上者通过。
(五)评选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当选,分别授予“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三明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三明职业技术学院青年优秀教师”称号。
(六)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复审条件同初审。
   六、奖励办法
(一)教学名师
1. 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按我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2.  在教师职务晋升、评优、教改、教研、科研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其业绩将通报表彰,长期在校园网上对外公布,加以宣传。
3. 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待遇和奖励分别按上级要求和奖励办法执行,同时,学校按1:1配套奖励,其它待遇同校级教学名师。
4. 复审不合格或在被评为“教学名师”期间发生教学事故或受到校级以上行政处分的,将取消其“教学名师”称号,停止其相应各项待遇。
(二)骨干教师
1.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按我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2.作为职称聘用、教改立项、科研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3.在“骨干教师”任期内,凡出现教学事故或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停止其相应各项待遇。
(三)青年教师优秀奖
1. 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按我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2.获校级青年优秀教师者在晋级、职称评定、进修、教改立项、科研立项优先考虑。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具体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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